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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一:簽證官拒絕我的簽證申請的依據(jù)是什么?
美國移民和國籍法中第214 條(b) 款規(guī)定 每位外國人在
申請簽證時都將首先被假定具有移民傾向,除非他能使領事官員確信
其具有非移民資格。申請人要想符合得到非移民簽證的資格,必須滿
足此基本要求,否則將被依法拒簽。214 條(b) 款明確講就是申請人
必須在美國境外有不想放棄的住所。申請人可以通過出示自己在美國
境外有迫使其在美短暫停留后必須回國的約束力來證明這個住所的
存在。大多數(shù)被拒簽的人都是由于不能證明自己在美國以外有足夠牢
固的約束力,無法使簽證官相信其在美短暫停留后肯定回國。
所謂“約束力”是指迫使申請人在祖國或某地居住的各種關系,如 財
產(chǎn)、職業(yè)、社會及家庭關系。個人的工作和收入、住宅或公寓、汽車、
親近的家庭成員及銀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內(nèi)。簽證官采用分別處理的方
法來研究申請人的職業(yè)、社會、文化和其它關系。由于年輕的申請人
無法建立這些關系,簽證官就要審查他們赴美的確切意圖、家庭情況
及其在國內(nèi)的長期發(fā)展計劃和前景。所有簽證申請都依據(jù)法律被單獨
處理。
問題二:我在簽證面談的時候已經(jīng)說的很清楚了,而且我該帶的材料
也都帶齊了,為什么我還是被拒絕?
這里要說的是,簽證官必須先衡量您的整體情況,然后再決定是
否發(fā)給您簽證。如果您所遞交的文件顯示您的整體情況不能推翻您有
移民傾向的假設,那么簽證官就會給您拒簽。雖然本人的口頭陳述對
獲得簽證有一定幫助,但是根據(jù)美國法律規(guī)定,僅憑口頭保證不能證
明您符合非移民簽證的條件。所以請記住,您必須證明您的整體情況
會在赴美后迫使您回國。
問題三:我被拒簽了怎么辦?
請不用太擔心,因為您的首次拒簽不是永久性拒簽,如果您已備
有第一次申請時簽證官未曾審閱過的新材料,或自上一次被拒簽后整
體情況已有顯著改變,您就能再次申請簽證,簽證官會進行恰當?shù)膶?/p>
理。而且在拒簽后,您的再次申請時間沒有限制,只要能提交能夠證
明您符合得到非移民簽證條件的補充文件或證明,您就可以重新申請。